本报讯 (记者周尚伃)为促进行业功能发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根据有关规定,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了解,《评价办法》起草,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聚焦重点,动态优化。按照稳起步原则,聚焦核心业务、突出功能作用,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指标成熟度、数据可验证性等因素选取评价指标,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后续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二是加强统筹,做好衔接。《评价办法》与协会现有社会责任、债券执业质量、数字化能力成熟度等专项评价做了统筹衔接,各有侧重,以减少重复评价,并减轻公司报送负担。三是综合评价,公平客观。评价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基于重要性考量和行业实际,科技金融指标相对丰富、权重相对较高。同时,在指标设定、计分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公司资源禀赋差异,鼓励各类行业机构积极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
具体来看,《评价办法》共二十五条,分为总则、评价指标与计分方式、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四章,并附专项评价指标。在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与协会现有的其他专项评价总体保持一致。评价指标方面,主要由定量评价指标、定性指标及附加项构成。定量评价指标主要聚焦证券公司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大重点领域的贡献及相关能力,定性评价指标聚焦证券公司机制建设和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情况,附加项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发挥功能作用、积极落实年度相关重点政策、创新示范等情况。《评价办法》共包括14项代表性评价指标,从不同维度综合考核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质效。
下一步,协会将做好《评价办法》实施工作,根据评价试行情况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优化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项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