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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认股权” 天津在全国率先探索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模式

2025-07-16 11:13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近日,天津滨海高新区制定并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依托“认股权”模式,制度化、规范化、批量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创新支持项目。

    据悉,《管理办法》具有三方面亮点特色。一是率先探索“先研后股”制度体系,打通科技创新中间链条。“先研后股”“先投后股”即由财政性资金通过科技立项形式支持研发团队、科创企业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按约定将项目支持资金转换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退出,将进一步支持科研团队跨越科技创新链条中的“死亡之谷”。通过天津OTC对认股权进行登记确权,约定各方权益,后续认股权可实现规范化流转,为财政性资金的适时退出和资本循环提供市场化通道。

    二是精准注入早期资本,构建多层次投融资生态。《管理办法》对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于科研创新平台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可满足科创项目在种子、天使、Pre-A等轮次之前的资金需求,为具有潜力的在研前瞻性项目、种子阶段、概念验证阶段科研项目和成长属性好、技术水平高的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关键资金,与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形成有效衔接,解决早期资本“看不好、不敢投”的问题,大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培育壮大耐心资本。

    三是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模式,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管理办法》创新“先期科技立项+后期择优持股”模式,使财政支持从传统的单向补贴转变为可循环的创新资本。通过“社会化筛选、专业化审查、集体性决策”三层评审机制严把入口关,引入专业投资机构全流程跟踪管理、风险监控,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体系。

    天津OTC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天津OTC将协同天津滨海高新区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开展首批“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立项征集工作,为“认股权”协议的签约、登记、托管等相关程序做好配套服务支持。同时,发挥天津OTC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赋能科研项目、科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天津OTC将继续探索“金融机构+认股权”“园区服务+认股权”等更多服务场景,构建完善认股权登记托管、估值流转等全流程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我市金创区建设,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编辑 何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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