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鹏
3月21日,深交所官网消息,为有序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准备工作,充分借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经验,深交所以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委”)为基础,发起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以下简称“规范委”)。
近日,深交所规范委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全面实行注册制初期新股发行需关注的问题及建议,审议通过《关于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新股平稳有序发行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倡议各方理性、有序开展或参与深市IPO发行承销业务,明确对承销商执业质量、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总体原则要求;二是倡议合规理性实施询价定价,明确高剔比例、超“四个值”定价幅度等机制安排;三是倡议结合实际,规范实施战略配售和超额配售选择权。
据悉,《倡议》整体参考借鉴创业板规范委前期对外发布的倡议内容,根据最新情况适当微调简化。总体要求保荐人、承销商、投资者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开展或者参与新股发行业务。
同时,《倡议》强调保荐人、承销商认真履职尽责,提高执业质量和专业能力,申报前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入口关”,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审慎合理定价;各买方机构(网下投资者)要研究关注发行人质量,专业独立客观报价,理性、合规参与新股发行。
深交所表示,支持规范委提出的倡议,并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理性、有序开展或者参与深市IPO发行承销业务,共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平稳运行。
(编辑 张芗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