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新一轮上市公司“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制定 速览八方面核心举措!

2022-11-23 20:57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1月23日,记者获悉,近日证监会制定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部署,巩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成效,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向更高水平跃进。

    坚持四大原则

    《方案》坚持四大原则:一是坚持立足国情市情。立足中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融资并购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体系。

    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直接融资作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三是坚持监管主责主业。贯彻“证监讲政”“监管姓监”,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及早发现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有效化解风险。

    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增加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各方密切协作,共同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提质增效,实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回报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互促。

    提升规则“质量”

    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

    《方案》在《意见》的框架下,在八个大方面提出相应措施:

    一是优化制度规则体系,提升监管规则的科学性。

    下一步重在提升规则“质量”。升级法规体系,理顺不同层级规则之间的法律位阶,补齐制度缺项和规则漏洞,完善滞后于实践的规则内容。最终构建以上市公司监管条例为核心,以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退市和破产重整、监管执法等方面规章为主干,以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自律规则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

    二是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夯实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基础。

    核心措施包括,健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引导独立董事归位尽责、权责匹配、有效履职。

    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机制,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完善法律规则,加强责任追究。

    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建立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常态化机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着力解决治理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解决一批长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减少控制权争夺中的乱象。

    三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核心措施包括,提升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减少冗余信息,强化关键信息。加强首发与持续信息披露的衔接,强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监管。立足我国实际,推动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

    四是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提升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核心措施包括,在入口端,持续落实优化发行上市条件的要求,严把审核质量关,加大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融资端,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更好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

    在出口端,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坚决把“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清出市场;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业务整合,将更多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更加规范有活力的民营上市公司。

    五是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核心措施包括: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引导促进上市公司做精做强主业,提升发展质效。

    完善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的监管规则,引导实体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合理投资;健全上市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促进公司更好运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防范风险。

    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对“蹭热点”“炒概念”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方操纵行为的监控处置和打击力度。

    支持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等各类长期资金进一步扩大权益投资比例,以长期投资引领上市公司注重内在价值创造。

    支持上市公司赴境外发行股票和全球存托凭证(GDR),实现融资发展。

    六是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营造上市公司发展良好环境。

    核心措施包括:严格防范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完善法制、优化机制、强化发现查处力度等方面综合施策,构建综合防治体系。

    对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操纵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指使公司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化行政、刑事、民事责任追究。

    七是加快上市公司监管转型,提升监管效能。

    核心措施包括: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打造上市公司监管“工具箱”,切实提升监管系统性时效性。深入贯彻落实分类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风险”的能力。

    八是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核心措施包括:发挥好跨部委协调小组机制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作,在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进提质增效、处置突出风险等方面增强合力。

    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促进提高执业质量。

(编辑 上官梦露)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