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本报记者 侯捷宁
3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2号)》,185个股票配售对象“榜上有名”,包括22个机构账户和163个自然人账户,列入黑名单时限最短6个月,最长1年。
中证协表示,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中证协决定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2019年11-12月20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85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因2019年1-10月发生违规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单,11-12月又发生违规情形应延长黑名单时长的配售对象,其时限自原公告公布的日期起计算。
(编辑 才山丹)
多地召开“新春第一会” 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等被“置顶”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全国多地在蛇年首个工作……[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