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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3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9-05-18 01:00  来源:证券日报 苏诗钰 孟珂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见习记者 孟珂

    5月17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期对三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甘肃证监局依法对吴惠贤内幕交易“友讯达”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8.99万元,并处以86.98万元罚款。二是,云南证监局依法对文丽辉内幕交易“八菱科技”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是,广东证监局依法对曹志亚内幕交易“海航基础”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处以4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吴惠贤在友讯达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并利用本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友讯达”,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文丽辉在八菱科技拟收购江苏赛麟资产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并利用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八菱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曹志亚在海航基础拟参与海南铁路混改事项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卖“海航基础”。

    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同时表示,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证监会当即立案调查。2018年12月29日,康美药业披露有关信息。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近日,证监会已对公司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有关案件进展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策划 苏诗钰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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