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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改革给中概股与未盈利企业留出窗口 市占率高的技术型企业IPO成算大

2020-06-18 17:28  来源:证券日报网 郭冀川

    本报见习记者 郭冀川

    近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目前深交所正在进行创业板在审企业的IPO受理工作,6月30日起,将开始接收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做到了存量市场和新增市场的无缝对接,缓冲期过后,创业板将为存量市场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实践案例。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一次重大探索,是对存量市场发展理念、监管思路、审核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既要把握好新旧制度衔接,在“无感”中推进市场改革,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又要让包括800多家上市公司、超过4500万投资者在内的各参与主体在改革中“有感”,持续增强改革获得感。

    董登新表示,虽然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基本复制了科创板,但在公司范围上比科创板更广泛,尤其是创业板采取负面清单的方法,更体现出市场化的特点。创业板通过增设特别标识,如对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为“W”,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为“V”,这一系列措施既对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包容性,又给投资者明确的风险提示。

    创业板还放松了上市企业特殊股权结构限制,允许类似VIE的股权结构在创业板上市,这样能更好的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同时放松了对于同股不同权企业要求,有助于海外红筹股CDR企业在国内上市,以及包括新型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服务业态回归A股市场,有助于国内上市公司分拆在创业板上市。

    但董登新也表示,对于中概股回归,创业板还需要向港交所学习,像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网易等有代表性的新经济公司均在海外上市,港交所在2017年底开启改革后,明确提出为拟赴港上市的中国企业设立新的、便利的第二上市渠道,此后中概股到香港上市流程变得十分便捷。“目前来看,中概股回归首选还是港交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有吸引力,但优势并不明显。”董登新说。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弥补了资本市场体系中间层次的缺失,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具体来看,创业板注册制制定了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除了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也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只是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潘向东认为,这意味着一方面创业板对上市企业放开了盈利要求,另一方面也在审慎的探索开放的效果。

    潘向东说:“此次注册制的落地,使得创业板的包容性得到显著提升,新规明确了创业板的市场定位,将助推国内高技术产业发展。从行业来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行业在排名中靠前,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将会率先闯关创业板注册制。”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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