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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存量!创业板改革设置多项过渡期安排

2020-06-18 00:00  来源:证券时报电子报

    证券时报记者 唐维

    “按创业板新规,贵公司会不会被ST?”

    “公司去年就是突击盈利,如果今年亏损,按照新规,是不是得直接退市了?”

    最近在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上,这样的提问悄然增加。

    随着创业板注册制进入实操阶段,有关规则不再停留在纸面,而是与投资者产生密切关联。其中,投资者高度关注创业板新增风险警示制度,并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其中,根据最新上市规则,创业板首只财务风险类*ST股最快将出现在明年一季度,一般业绩不好的公司倾向于较晚披露业绩,因此出现在3、4月份的概率较大。

    财务风险类*ST

    最快明年一季度出现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3.1条有关“财务类强制退市”规定,创业板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含追溯重述后)、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含追溯重述后)、或年报被出具非票审计意见等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即业界俗称的*ST。

    上市公司股票被*ST后,首个会计年度如出现上述第10.3.1条情形,即触发终止上市条件,股票将退市,退市触发时间缩短为两年。

    但是,为了保护存量投资者的利益,也给存量上市企业一些适应新规的时间,避免出现“突然戴帽”、“突然死亡”的情况,深交所同时规定,上述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2020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也就是说,按照披露2020年年报次日“戴帽”推算,创业板的首只财务风险类*ST股,最快将出现在2021年一季度,一般业绩不好的公司倾向于较晚披露业绩,因此出现在3、4月份的概率较大。

    此外,新《上市规则》还规定了5种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违规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述风险警示情形的“戴帽”,深交所也给予了3个月时间的适应期,只有在2020年9月12日,该情形尚未消除,才会被ST。(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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