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私募频道 > 私募动态 > 正文

中基协注销2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9-05-24 21:09  来源:证券日报网 王宁

    本报记者 王宁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协会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中基协表示,现有2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满足注销条件。其中,上海隆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机构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嘉禾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

    中基协表示,将注销该20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编辑 白宝玉 策划 王宁)

  • 相关资讯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