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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制定结算规则并修改交易规则

2026-01-23 18:4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王宁)为更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1月23日,大商所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规则》(以下简称《结算规则》),并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改。

    作为交易所各项业务细则、办法的统领,《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在交易所规则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大商所新制定的《结算规则》共6章40条,以原《交易规则》与结算业务相关的条款内容为基础,健全了期货交易所内设结算部门的制度框架,涵盖了日常结算、交割结算、结算风险处置等主要内容。

    《交易规则》修改则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落实近年来上位法律法规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完善异常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有关规定等;二是根据交易所业务发展实际完善规则内容,包括增加交易指令的资金和持仓验证等规定;三是优化规则体例及文字表述,包括删除原规则中与结算业务有关的条款,按照上位法律法规完善交割库、标准仓单定义等。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大商所将全面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紧扣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不断优化交易所规则体系,持续提高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 郭之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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