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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就纯苯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5-05-15 13:1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王宁)5月14日,大商所发布公告,就纯苯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纯苯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BZ,交易单位为3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月份为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交割质量标准上,由于纯苯国家标准指标体系完善,在行业中认可度较高,因此大商所以现行国标为依据设计了交割质量标准,对国标中没有具体数值要求的1,4-二氧己烷(质量分数)、氮含量、水含量、密度、氯含量等五个指标也不做具体数值要求。

    交割方式上,纯苯期货拟采用厂库与仓库并行的实物交割制度,适用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和期转现交割。一方面,纯苯现货贸易活跃度适中,仓库常年有库存且周转较快,因此适合开展仓库交割。另一方面,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纯苯产业企业都有良好的仓储设施和一定的常备库存,同样具备开展厂库交割的基础条件。

    据了解,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上市初期大商所将在现有合约规则的基础上对纯苯期货的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等参数适度从严设置。其中,持仓限额方面,自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当单边持仓量≤40000手时,持仓限额为2000手,当单边持仓量>40000手时,持仓限额为单边持仓量的5%;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至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持仓限额为400手;进入交割月后,持仓限额为200手。

    纯苯期权合约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合约的设计思路一致,适用于同一套规则体系。其中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均与标的期货合约保持统一;行权方式均为美式期权;行权价格均覆盖标的期货合约1.5倍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范围,以满足交易者对平值、实值、虚值期权的交易需求;期权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同时,大商所对纯苯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间距、最小变动价位等进行了针对性的设计。行权价格间距方面,纯苯期权沿用了分段的行权价格间距设计思路,并根据“近密远疏”原则挂牌期权合约。对于近六个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行权价格位于4000元/吨至8000元/吨之间时,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区间以下和以上行权价格间距分别为50元/吨和200元/吨。对于第七个及以后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行权价格间距为上述各段间距的2倍。最小变动价位方面,纯苯期权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是标的期货最小变动价位的1/2。

    据了解,近年来受国际原油价格、全球经济形势、贸易格局、产能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纯苯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特别是今年以来,纯苯价格一度从最高的7780元/吨下跌到5375元/吨,跌幅达到31%,企业避险需求较为强烈。在产业人士看来,纯苯期货和期权上市后,产业链企业可以利用衍生品工具有效应对价格波动风险,并根据公开、透明的远期价格信号进行供需调节,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对于促进产业链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商所石化品种期货期权市场已建立起较为丰富的品种体系、多元化的市场服务体系和日渐成熟的风险防控体系。下一步,大商所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市场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合约规则,确保纯苯期货、期权平稳上市运行,稳步发挥市场功能。

(编辑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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