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金融机构 > 信托 > 正文

民生信托回应“虚假合同”:提前结束“至信1095号” 终止该项目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

2020-09-13 21:36  来源:证券日报网 张博

    本报见习记者 张博

    9月11日,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下称“民生信托”)就“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至信1095号”)有关情况作出回应。

    民生信托方面表示,至信1095号项目是基于保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项下底层资产系依据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协议》而受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民生信托已第一时间联系资产转让方,要求其就出让的该笔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立即终止该笔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此外,民生信托在收到相关转让款后,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结束该信托项目,并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9月10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五局”)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冒充其子公司私刻公章签订虚假合同,民生信托以此虚假合同为资产包发行信托产品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并未参与该项目。

(编辑 李波)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