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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文
7月23日,广发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9日-23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金融债券(以下简称“19广发证券金融债01”),金额50亿元,期限3年。
此前,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广发证券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广发证券是首批获得人民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批文的两家券商之一。
广发证券本次发行金融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发行方式,簿记管理人为工商银行,主承销商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本次金融债获得了机构投资者的积极认购,发行利率为3.63%。本次金融债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向中小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及补充流动资金。
广发证券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19广发证券金融债01”的成功发行,有效地丰富了公司的中长期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流动性桥梁作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也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及市场影响力的提升。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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