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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获准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2022-11-23 17:1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吕东

    11月18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披露了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浙商银行位列其中。

    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是践行金融工作人民性的重要举措。浙商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统筹布局,组建专业团队,不断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功能,稳妥有序推动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一级资本净额、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均契合养老金试点要求。据了解,年初以来,该行就成立工作专班,积极筹备个人养老金业务,入选首批34家开办机构名单后,相关工作加快。

    现阶段,浙商银行已向客户开放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户预约功能,客户可通过浙商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移动Pad、小程序多个渠道进行预约。待浙商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开办,客户可通过以上渠道正式开立资金账户,并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通过资金账户,客户还可实现资金缴存、产品购买、养老金领取等功能,在浙商银行享受一站式的养老金融服务。

(编辑 田冬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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