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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冰
近日,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家金融机构因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警告并被处以罚款。
其中,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民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颁布)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给予警告并被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中西部第一家民营银行,也是常态化审批后成立的第一家民营银行。富民银行由瀚华金控、宗申集团、福安药业、渝江压铸、海特环保、陶然居和博恩科技等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亿元。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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