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东
工商银行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9年5月20日,该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陈四清担任工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工行董事会已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会议选举陈四清担任工行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上述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工行执行董事后生效。陈四清自2019年5月20日起就任工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资料显示,陈四清,1960年出生。于1990年加入中国银行,曾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工作多年并外派中南银行香港分行任助理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14年2月,先后担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东省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副行长等职。2014年2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8年3月兼任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4月先后兼任中银香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
(编辑 才山丹 策划 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