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熊悦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信息显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银消费金融”)原第六大股东黑龙江赛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贸易”)所持哈银消费金融全部股权已被法院强制执行转让,受让人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
公开信息显示,赛格贸易持有哈银消费金融股权数额为2500万元,持股比例为1.67%。如果股权转让完成,赛格贸易将退出哈银消费金融股东名单,哈尔滨银行的持股比例则相应上升,控股股东地位进一步夯实。
根据哈银消费金融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7名股东,分别为哈尔滨银行、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斯特福德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同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赛格贸易、黑龙江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3%、30%、6.33%、5%、3.33%、1.67%、0.67%。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哈银消费金融此次股权变更后,哈尔滨银行的控股地位显著强化,这将有助于加速消费金融业务与银行体系的协同。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变更频繁,且多伴随增资扩股。截至目前,年内已有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变更股权。整体来看,股权变更后,消费金融公司的股权结构趋于集中,产业系或银行系大股东的控股地位进一步增强。
例如,6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增加注册资本,由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出资15.5亿元,其中8.21亿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7.29亿元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同时批复同意长沙银行受让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银五八消费金融1.77亿股、1.14亿股。此次增资及变更股权后,长沙银行的出资比例提升至89.92%,控股权进一步巩固。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变更呈现出财务类小股东逐步退出、主发起银行及产业大股东通过增持巩固控制权的特点。这一局面由监管要求、行业盈利现状、业务合规整改等多重因素共同促成,属于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正常调整过程。
“未来消费金融公司需在股东资源赋能与自主科技能力建设之间寻求平衡,只有兼具资本实力、场景资源与数字化能力的参与者,才能实现可持续增长。”田利辉强调。
(编辑 屈珂薇 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