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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猴”称将全面优化在中国市场的品牌运营 前授权方宏联否认“被解约”

2023-02-24 11:43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王君

    近日,“大嘴猴”品牌授权纠纷一事持续发酵。

    “大嘴猴”(“paul frank”)品牌权利人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PAUL FRANK LIMITED)重申,在发现前授权方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宏联”,中国地区运营主体为“红纺文化有限公司”)出现违约、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后,该公司已于去年9月23日正式与其解除授权合同。

    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发布的声明函显示,从去年9月23日起,宏联的原授权文件失效,无权对“大嘴猴”品牌进行使用、转授权或其他任何经营活动。解约后,宏联并未对该解约主动提起司法救济。根据相关协议,宏联(及红纺文化)及其各下级被授权商、经销商、供应商须立即停止与“大嘴猴”品牌经营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并不限于设计、生产、销售(抛售期内清仓除外)以及推广相关的产品或者服务。

    同时,去年9月30日,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已通知宏联(及红纺文化)及各下级被授权商,可在90天的抛售期内对现有库存进行清理,并向品牌权利人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申报“库存清单”。在抛售期内销售不在清单上的产品,以及未经授权在抛售期后仍继续销售带有“大嘴猴”品牌相关标志的产品,将被视为侵犯品牌知识产权,并被追究其侵权责任。

    “‘大嘴猴’自1995年诞生于加州亨廷顿海滩起,就以色彩缤纷、年轻、可爱、时尚感受到众多消费者青睐,成为一个全球化的流行潮牌,而宏联(及红纺文化)在合作中多次违反合约,给品牌形象及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决定重新规划中国区域业务。”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中国区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已全面启动直接面对中国区域的品牌授权业务,并同步推出全新的四级防伪的品牌授权书,公司还将推出包括优化授权体系、打造供应商认证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等在内的重要举措,全面优化“大嘴猴”在中国市场的品牌运营。

    对此,2月21日晚,宏联公开回应称,宏联是“大嘴猴”品牌在中国内地、香港地区及澳门地区所有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独占被许可方,有权转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且宏联已按协议约定全额付清15年的独占许可使用费。“大嘴猴”品牌所有人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出于商业目的单方提出解约,宏联已经明确提出拒绝。

    宏联认为“双方关于协议效力及履行的争议已提交至美国仲裁庭,相关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结案;未经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且裁决生效的前提下,协议依然有效”。

    “目前美国的仲裁是由我司提起的,主要针对宏联的各种违约行为进行追偿,宏联从未提起过仲裁。”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全球首席执行官Stanley Wan2月23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解约后至我司提起仲裁期间,这么久的时间,宏联从未就解约提起过司法程序。双方协议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解约程序解除并生效,“尽管宏联针对我司提起的仲裁抗辩不同意解除协议,但是这并不影响协议已经解除并生效的事实。”

    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表示,随着中国消费市场的迅速回暖,“大嘴猴”将持续投入品牌建设,与各被授权商紧密合作,以创新品牌运营触动更多消费者。Stanley Wan进一步表示,过去,在管理区域内的品牌和业务增长方面没有适当的指导方针和纪律,这在许多情况下导致了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导致短期内过度饱和和跨品类同类商品的相互蚕食。我们不会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我们将与地区伙伴密切合作,为国内所有地区提供透明的战略性增长计划。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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