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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3日晚间,长方集团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解除表决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以4.43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邓子长、邓子权(以下简称“邓氏兄弟”)持有的5.04%的股份,总价款为1.76亿元。
公告同时显示,南昌光谷协议受让邓氏兄弟原委托表决股份中3981.2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04%),同时解除邓氏兄弟原委托表决股份中剩余5940.4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52%)的表决权委托关系。此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完成后,南昌光谷直接持有长方集团股份1.1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97%,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7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7%,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直接持股单一大股东由邓子长变更为南昌光谷;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南昌光谷均为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
(编辑 孙倩 策划 赵琳 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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