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产业 > 上市公司 > 正文

骏成科技拟收购江苏新通达50%股权 加码车载业务布局

2026-08-18 10:3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陈红

    8月18日,骏成科技(证券代码:301106)开盘4分钟后便封住涨停。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公司股价报21.18元/股,涨幅20%。

    消息面上,17日晚间,骏成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通达”)50%的股份。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骏成科技持有江苏新通达40%股份,且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江苏新通达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新通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另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改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初步测算,交易预计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根据已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骏成科技拟收购徐锁璋所持10.625%股权、徐艺萌所持39.375%股权,合计对应2250万股股份。交易最终对价将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后落实至正式收购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意向协议设置特殊绑定条款,交易对方需将不低于本次交易总对价18%的资金,在二级市场买入骏成科技股票,购入股份自愿锁定36个月,以此绑定交易双方长期利益。

    意向协议同时设置12个月排他期,排他期内未经骏成科技书面许可,标的股权持有人不得和第三方开展同类股权转让磋商。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早期,上市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及评估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后续还需要完成双方内部决策及必要外部审批,交易存在终止风险。公司股票本次重组期间不停牌,将按照项目进展分阶段对外披露信息。

    盘古智库(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意向协议设置原股东以部分交易所得在二级市场购入上市公司股份并锁仓的安排,但该购股锁仓的核心安排仅记载于意向协议,并不代表该内容已经具备强制履约效力,意向不等于最终约定,后续正式协议是否保留该条款以及具体执行细则,值得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全部采用现金收购,客观上将占用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资金储备状况会成为影响本次并购推进节奏的现实因素。”

    据了解,江苏新通达注册于江苏省丹阳市,主营车辆组合仪表、智能车载设备研发制造等业务。

    骏成科技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孝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行业层面来看,车载电子赛道当中,不少上游零部件企业希望通过资本运作完善业务链条,打通从零部件制造到车载成品的环节。骏成科技主营显示器件业务,江苏新通达聚焦车载仪表与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二者具备业务衔接基础。”

    “不过按照公告提示,交易还需要完成尽职调查、多项内外部审批流程,整体存在不确定性。即便交易完成,两家主体在业务衔接、资源调配方面仍需要磨合,公告所提及的业务提升、竞争力增强的预期,最终能否兑现,有待交易落地之后持续观察。”张孝荣补充道。

(编辑 才山丹 孙倩)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