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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蓉)8月25日晚间,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发布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戴祖渝女士于2025年5月份逝世,TAO HAI(陶海)依法继承戴祖渝女士生前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公司股份的权益发生变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2025年8月25日,TAO HAI(陶海)与唐娅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TAO HAI(陶海)、唐娅。
本次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此外,因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409750733股变更为410319336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变为39.3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编辑 郭之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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