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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蓉 见习记者张美娜)12月25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东阳光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城投赋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禤慧宁、王滨、梁相炳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勇诚东阳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宁波东阳光创投”“合伙企业”或“基金”)。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9%。
东阳光表示,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与公司产业链相关的新材料、新能源及高端制造项目。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与东阳光创投发生关联交易,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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