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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婷
11月30日晚间,清源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监事王小明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万股。公司于10月30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上述股票交易行为距离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足10日,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相关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王小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已把本次误操作减持产生的收益16.46万元全部上缴给公司。公司认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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