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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日晚间,中船科技发布公告称,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层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合并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自2023年9月28日始至2023年10月31日止,上述股权信息披露公告期已满,征集到两名意向受让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名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资格确认,待意向受让方完成缴纳保证金后,再进行网络竞价,整个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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