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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牵手”黄金搭档 共同探索消费品数字营销

2022-01-12 19:25  来源:证券日报网 王鹤 冯雨瑶

    本报记者 王鹤 见习记者 冯雨瑶

    1月12日,巨人网络发布公告,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黄金搭档”)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消费品数字营销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合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合作费用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据悉,黄金搭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伟曾任该企业董事,根据有关规定,黄金搭档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黄金搭档系由锐机投资有限公司(占比75%)、港联有限公司(占比25%)在上海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主要从事国内保健食品、营养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核心产品“脑白金”“黄金搭档”等已发展为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截至2021年末,其总资产13.63亿元,净资产1.61亿元,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和2.2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94.28万元和2650.52万元。

    巨人网络定位为一家以互联网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互联网企业,主营业务是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沉淀,形成了基于互联网及大数据,并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的营销理念,在互联网游戏产品的应用外拓展边界,逐步尝试向其他新场景的应用。

    当前,巨人网络旗下最主要的两条产品线分别为“征途”系列和“球球大作战”。公司财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巨人网络实现营收15.42亿元,同比下降10.57%;净利润8.74亿元,同比增长4.38%。

    关于此次合作,巨人网络表示,公司长期深耕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而黄金搭档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网络较广、实力较强的消费品企业之一,除传统核心产品外,目前正在逐步推广脑白金+系列和黄金搭档牌黄金血康、劲骨胶囊、铁皮石斛和益生菌多系列产品,积极布局数字营销结合自身产品的迭代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鉴于双方对数字营销有着高度的共同认知,且分别在互联网和消费品有着各自的优势,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实现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发挥各自专长,在消费品数字营销领域进行深度联合探索。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巨人网络和黄金搭档进行合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寻找新的突破。消费品数字营销是当前的热点,能否提出具有竞争力的方案,赢得市场的认可至关重要。”

    “数字化营销目前依然处于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对于上述双方来说,谁能在数字营销领域有所突破,将有可能有比较好的市场发展,这次强强联合共同探索,可形成互补。”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

    根据协议,双方将联合制定数字营销方案,黄金搭档同意将相关产品的数字营销业务委托于巨人网络,并通过巨人网络数字服务能力进行营销投放。

    需指出的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消费的迭代升级,数字化营销并非一个“新词”,事实上其已成为不少企业重点转型的方向。

    据中国移动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5-2019年全球数字营销费用从1702亿美元增长到283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13.6%,在全媒体广告费用中的占比不断提升,2019年已达到40%。2020年中国数字化营销市场规模达818.2亿元,同比2019年上升25.39%,预计2021年将突破千亿元。业内预计,在时代与新技术的不断变迁下,数字技术为赋能营销的手段逐渐成熟,将在多个领域与层面的实践中帮助品牌营销实现大跨越。

    “数字化营销的厉害之处在于通过数字化的形式,能够实现品牌的构建,并且凭借数字化的管理和数字化的再造,也能够有效地提升营销效果。”江瀚强调。

(编辑 崔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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