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间,珠江实业公告一笔11.13亿元债权于1月18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4.63%。
公告显示,2018年1月16日,珠江实业与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亿华公司”)、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等签订两份合作合同,约定公司受让安信信托所持有的亿华公司41%股权,并向亿华公司提供11.13亿元的债权投资。
珠江实业作为委托人、工行广州北京路支行作为受托人、亿华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工行广州北京路支行接受公司委托,向亿华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1.13亿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1月19日起计,至2021年1月18日止。上述合同签订后,珠江实业向亿华公司发放4笔借款,金额合计11.13亿元。
珠江实业表示,已就上述债权投资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亿华公司抵押担保估值为36.76亿元,其中约2.62亿元估值的抵押物,珠江实业是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其余为第二或第三顺位。
截至2020年底,珠江实业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为25.4亿元,其中11.54亿元已出现逾期,11.66亿元面临偿付风险;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7.76亿元。
作为一家老牌粤系房企,在2017年实现42.4亿元的营收巅峰后,珠江实业的业绩开始滑落。同时,珠江实业的经营现金流也出现大幅萎缩,截至2020年9月底,公司出现8.35亿元的现金流缺口,同比下降204.43%。为此,珠江实业在2020年9月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25亿元的同时,也通过出售资产回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