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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 长城影视连续2年亏损 预计将“戴帽”

2020-04-24 00:50  来源:证券日报 曹卫新

    本报记者 曹卫新

    在今年4月初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后,长城影视于近日又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子公司股权冻结、多起诉讼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长城影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历过资本市场短暂辉煌的“影视借壳第一股”,如今深陷信披违规、债务诉讼等纠纷不能自拔,市值从最高176亿元跌至10亿元。而随着年报披露进入尾声,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年报披露完成后预计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年5月7日,长城影视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玖明100%股权、上海胜盟100%股权被冻结。当日该事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案金额1000万元。作为长城影视的主要资产,上海玖明和上海胜盟的股权冻结事项达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不过,长城影视在2019年8月27日才进行临时公告。

    除子公司股权冻结信披延迟以外,2019年公司还发生多起信息披露不及时事件。

    依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19年4月4日至7月30日期间,公司多起诉讼触及信息披露义务,均未能及时进行披露。

    “对于会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最迟应在两个交易日之内披露,逾期未披露的,则构成不正当披露,不正当披露属于虚假陈述的一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假陈述的后果比较严重,公司可能会遭受证监会处罚以及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涉及刑事法律责任。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了解到,被出具监管警示函前10日,公司才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记者就上述多次致电长城影视并发去采访提纲,但公司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公司方面一直未给予回复。

    《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自前任董秘离职后,公司尚未聘任新董事会秘书,董秘一职一直由董事长赵锐均代为履行。

    屋漏偏逢连夜雨。除了被立案调查及被出具警示函外,长城影视2019年净利润亏损,将导致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0年2月29日,公司发布的2019年业绩快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74亿元;而2018年长城影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亿元,即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此前公司曾在2019年业绩快报中对此提示风险称,“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被实施特别处理。”

    4月16日,长城影视发布的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一季度业绩预计亏损,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500万元至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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