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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林洋能源与中国华能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2020-03-11 16:05  来源:证券日报网 曹卫新 朱琳煜

    本报记者 曹卫新 实习生 朱琳煜

    发力光伏电站业务,林洋能源“傍”上了五大电力央企之一的中国华能。

    日前,林洋能源(60122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7日与中国华能分公司江苏华能签订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显示,双方拟成立合资平台公司,江苏华能占股90%、公司占股10%,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

    据悉,此次合作项目拟在重点布局地区按江苏华能技术经济标准开发大型光伏电站,计划在2020年至2022年每年开发不少于50万千瓦,累计开发不少于150万千瓦光伏电站。与此同时,江苏华能就林洋能源持有的300MW光伏电站在经过尽职调查等一系列程序后,将按照7:3的比例由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收购林洋能源相关项目公司的100%股权。

    资料显示,林洋能源目前主要从事智能、节能、新能源三个板块业务,公司新能源板块主要业务为开发、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各类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大中小型工商业屋顶电站、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建筑一体化、光充储微网等项目。

    近年来,公司新能源板块快速发展,光伏电站装机量持续增长。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开发建设已并网运行的各类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1.5GW,并且,公司也积极储备各类分布式电站资源,在手储备项目达1.6GW以上。

    在自主开发建设运营电站的同时,公司还先后与中广核、中电建、中能建、中国通建、大唐、华为及国网电商等国企央企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全面推进公司海内外EPC系统集成业务,推动业绩持续增长。记者了解到,此次合作的江苏华能为中国华能分公司,而中国华能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等。

    谈及此次协议履行的影响,林洋能源称,此次与对方在增量光伏项目开发及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展开全方位合作,将有利于双方发挥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公司光伏电站持有运营、高效EPC系统集成和运维业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和未来发展战略。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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