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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设立绿动电力公司 预计年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9-08-07 19:41  来源:证券日报网 张晓玉

    本报见习记者 张晓玉

    8月7日,东方能源发布关于“设立河北绿动电力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告,公告显示,东方能源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设立了河北绿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动公司”),目前上述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电力供应;供热服务;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

    东方能源主要业务是热电联产及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业务涵盖热电联产、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分布式供能等领域。

    关于设立河北绿动电力有限公司的目的,东方能源证券事务代表徐会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中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为优化东方能源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防范财务经营风险,公司拟以所属部分新能源资产为标的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拟通过设立由东方能源全资控股的平台公司,将所属部分新能源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平台公司,与东方能源公司一体化运作,最终将平台公司作为此次债转股工作的目标资产,专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徐会桥表示。

    此前,东方能源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19年1-6月份利润总额同比增加71.2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增长31.92%。

    东方能源表示,公司光伏、风电板块发电量均高于同期,是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其中,公司所属和顺新能源、枣强新能源、阜城新能源在2019年上半年投产并产生效益。

    那么此次设立绿动电力公司对东方能源未来业绩的影响如何?徐会桥表示,短期内影响不大,长期来说获得战略投资者投资后,公司整体资金实力会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投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同时,对于市场关注的东方能源重组问题,徐会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中表示,由于国资委审批程序问题,未按照原计划取得国资委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公司原定于8月7日的股东大会取消。公司预计可于近期取得批复,同时预计年内实施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表示,若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将持有资本控股100%股权,并通过资本控股持有国家电投财务、国家电投保险经纪、百瑞信托、先融期货、永诚保险等公司的相关股权。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转型,业务范围除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等业务外,还将涵盖财务公司、保险经纪、信托、期货、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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