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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29日晚间,紫光国微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次一交易日起算的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如再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0月3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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