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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6月5日晚间,韵达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的情形,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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