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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月14日晚间,杭氧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438.50万元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新世纪”)51%的股权,其中,收购沈建林持有的杭州新世纪41%股权,交易金额为10,803.50万元;收购贾叶华持有的杭州新世纪10%股权,交易金额为2,63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州新世纪51%股权,杭州新世纪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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