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方凌晨
12月8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公告称,根据2023年7月14日中基协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相关规定,注销第三十七批公示期满一个月且未主动联系中基协的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广东华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莞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投量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公示期满一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完成情况报告的注销条件。中基协将注销该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机构不再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不得再以私募基金名义展业。
中基协表示,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基协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中基协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基协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编辑 闫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