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思文
中国基金业协会近日公告称,根据《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宣传推介暂行规定》),协会配套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以下简称《客户维护费格式文本》)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
关于《客户维护费格式文本》,协会强调,基金销售机构在进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客户维护费水平揭示时,应确保揭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存在虚假揭示、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行为。同时开展线上及线下销售活动时,应确保线上及线下揭示格式与内容的统一。应向全体投资人进行信息揭示,不得区别对待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提交申购(认购)申请前,可参照《客户维护费格式文本》以适当方式向投资人揭示客户维护费水平,并就客户维护费的定义进行说明。基金发生转托管时,新的基金销售机构可参照《客户维护费格式文本》,主动向投资人揭示客户维护费水平。
关于《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协会表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以下统称“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中内容填写完整。同时,机构可根据宣传推介基金产品的具体类型,进一步完善《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第四部分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内容。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