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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短信诈骗风险提示 专家:应多方面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2021-03-17 17:19  来源:证券日报网 刘萌

    本报记者 刘萌

    “尊敬的客户:**银行提醒您,您的手机银行今日17点59分已失效,请登录……网址验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银行】”。

    小伙伴们,大家最近是否收到过类似短信?如果有,那可要小心了,这其中可能存在诈骗短信!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发送服务信息,声称客户手机银行、银行卡、身份证等过期或失效,诱导客户点击短信中网站链接访问虚假手机银行系统的事件。客户一旦提供银行卡号或手机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法分子将迅速冒用客户身份进行转账,盗取银行卡内资金,使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为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一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安全,从官方渠道办理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业务,谨防短信钓鱼诈骗侵害资金安全。

    向消费者发送短信钓鱼链接是电信诈骗的常用手法之一。对于短信诈骗乱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信诈骗乱象屡禁不止的经济学原因在于短信诈骗的高收益和低成本。短信诈骗成功往往会获得飞来横财,而短信诈骗的技术门槛和实施成本很低,处罚均值也不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信诈骗往往空手套白狼,利益巨大,所以总有人铤而走险。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山东、湖北等多地的银行在其官网上发布电信诈骗相关警示,既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也有城商行、农商行等。

    那么,如何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消费者遭遇短信诈骗该如何维权?田利辉认为,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增大短信诈骗成本的有效手段,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手段。加强保护路径的关键在于加大对于泄露和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和查处频度。如果能够让公民个人信息的批量泄露者能够得到严肃的经济惩戒,让售卖者得到沉重的刑事处罚,那么公民个人信息可以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从法律角度来看,应该对短信诈骗者实施更严厉的制裁,且要对诈骗犯的财产进行追索,防止其将赃款隐匿和转移给亲属。从电信运营商角度来看,一方面一定要落实实名制,短信来源可查询,可追溯;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技术手段进行侦测,对于已经被举报为诈骗号码的手机卡进行强制锁定冻结。从公民自身来看,则需要增强防骗意识,不贪图小利。”盘和林表示。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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