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冀川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本次总结推广的经验举措共41条,主要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等9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方面举措;推动新兴领域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等5条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面举措;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审批机制、构建土地空间立体化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制度等11条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方面举措;创新离境退税退付模式、创新内外贸一体化衔接服务机制等8条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举措;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构建重点人群医保参保机制等8条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方面举措。
在“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中,创新做法包括制定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开放多批“城市+人工智能(AI)”应用场景,持续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场景供需对接活动。构建“政策牵引+场景赋能+生态培育+要素供给”支撑体系,强化人工智能产业法治和政策保障等。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教育与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晓华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场景清单制度的核心逻辑,就是由政府出面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一边梳理城市治理、产业升级中的真实痛点,形成“机会清单”;一边向企业开放场景,让技术找到用武之地。
值得一提的是,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海空一体”复合型口岸等新型通关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等11条举措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各地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将综合改革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应用于解决本地区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受访专家认为,这不仅体现出政策考虑效率优先,好经验不能只留在试点城市,要让全国尽快受益,也考虑到“特殊场景”,这些经验举措主要集中在海洋经济与口岸通关方面,指向的是港口城市、自贸区、沿海经济带才有的制度需求。
以厦门的“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为例,创新做法包括制定专设蓝色金融目录的地方绿色金融标准,实施“蓝色(海洋)企业入库直通车”模式,设置蓝色经济一级分类,强化对蓝色产业支持。实行涉海绿色金融团体标准,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识别绿色航运场景,开发相应金融产品。
海南绿色发展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胡宏海对记者表示,蓝色金融是指在保护海洋环境的前提下,能使海洋经济不断发展、优化,满足多元化涉海经济需求的可持续金融服务。蓝色金融目录和涉海绿色金融标准在沿海城市落地,最根本的变化不是多了几个融资渠道,而是海洋资源拥有了被金融市场定价的能力。
胡宏海举例称,“过去,一片海域的价值只算养鱼和航运的账。现在,海洋碳汇可以质押、岸线使用权可以抵押、可持续渔业可以获得优惠利率等等,海洋的生态价值正在被金融工具‘翻译’成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涉海绿色金融团体标准的明确,让金融机构拥有了识别海洋经济活动的‘尺子’,能够清晰判断项目是否属于政策支持的范畴,是否能以绿色金融标准提供金融支持”。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