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冀川)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对《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管理办法》共二十六条,其中提出,当电力运行中存在安全风险、电力电量平衡缺口时,优先通过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和形成价格。当市场化手段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时,电力调度机构方可在日前、日内阶段组织实施应急调度。
《管理办法》还提出,应急调度的组织实施以不造成送出方安全风险、电力电量平衡缺口为前提。应急调度应避免常态化组织实施。各有关方面要妥善处置应急调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存在电力运行安全风险,应立即停止应急调度,电力调度机构按职责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力运行安全。
《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管理关系开展应急调度。省级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本省(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求,在满足启动必要条件时,可提出应急调度申请。在区域内资源能够解决问题时,区域级电力调度机构可在区域内省间市场化手段之后组织实施应急调度;本区域资源不能解决问题时,可将相关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的申请转报国家级调度机构。国家级调度机构可根据转报的应急调度申请,在跨区市场化手段之后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应急调度。
《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间优先通过跨经营区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当市场化手段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时,可根据需要开展跨经营区应急调度,由受入方向送出方提出应急调度申请,双方共同实施。
(编辑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