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为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新能源装机占比等因素,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主要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印发对电价机制调整具有三点作用和意义。一是从国家层面深化和落实今年5月份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中关于电价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分时电价机制的工作重点和时间表。二是在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国家层面对分时电价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有利于推动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如期实现。三是从生产、生活角度更好降低成本和保障民生,利用价格浮动动态调控电力需求,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强调要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有利于电价机制调整工作的顺利推进。《通知》提出,各地在确定价差时,要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这一做法考虑了各地电力系统存在的现实差异,有利于在保障电力整体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顺利推进电价机制调整工作。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特别是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有利于引导用户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多用电,并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这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加快发展、有效消纳,着眼中长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下一步电价改革方向,徐光瑞表示,能源价格机制不健全始终是影响可再生能源生产能力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电价机制改革的主方向依然在新形势新要求背景下的价格形成和调控机制,根据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制定适配的价格机制来实现供需平衡,在提高全社会用能效率的同时同步促进节能减排。
汪惠青认为,电价机制改革的核心,是使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的引导作用,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提高电力低碳转型的有效性和经济性。本次分时电价机制改革,通过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促进储能加快发展,能够很好地实现上述目标。预计,未来在电价机制改革方面,还将通过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电力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等方式,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电价机制,促进整个行业的低碳转型。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