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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成立 18日已受理“第一案”

2021-03-19 06:3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北京金融法院于3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据悉,在18日上午,该院即受理了成立后的“第一案”。北京高院副院长安凤德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批配备25名法官

    回顾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过程,安凤德介绍,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今年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3月12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副院长和首批员额法官。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正式发布。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设置,属于专门人民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成立当日即开始受理案件

    据悉,18日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据了解,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金融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同时,凡是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后续审理执行过程中,都不需要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金融监管力量

    安凤德指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强化金融监管力量,落实国家金融战略。北京是国家的金融政策调控中枢,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司法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有效衔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推动落实国家金融战略,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是提升金融审判水平,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目前,在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832家,金融发展和创新引发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不断完善金融治理和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提升我国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近年来,北京大力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金融业深度融入国际市场,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金融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日益深化。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有利于集中力量打造我国金融司法品牌,向国际宣扬和确立我国金融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保护我国主权利益和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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