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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在三地试点 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2019-11-06 0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民银行表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人民银行指出,大额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会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不会受到任何不便影响。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征求意见稿》显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第二步,待河北省试点稳定开展后,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广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试点内容,并在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强化对私账户大额用现管理、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区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监测,选择适宜地市探索推动个人收入报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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