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财政部昨日公布《第五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显示,第五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于2017年12月1日在北京举行,双方高级官员就推动宏观经济政策合作和全球经济治理进程、加强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深化金融合作,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和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的全球性挑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创新思维不断强化紧密持久的中法经济财金战略伙伴关系。对话期间,双方在宏观经济政策和全球经济治理、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加强中法金融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融资和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的全球挑战等方面达成71项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强中法金融合作方面达成24项共识。
《情况说明》显示,双方强调巴黎金融市场作为领先的金融市场和欧元区主要投资门户的重要作用。法国政府部门和金融市场主体正在实施的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巴黎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双方欢迎通过《金融行动计划》,在专业知识共享和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确定未来金融领域合作的方向。
双方认识到法国机构投资者是最大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之一,同意继续合作帮助法国投资者充分利用QFII和RQFII制度安排。特别是,中方欢迎更多法国机构申请RQFII资质,并同意适时增加法国的RQFII额度。双方重申积极履行法国金融市场监管委员会和中国银监会在2014年签署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协议中涉及中国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承诺。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国银行备案成为QFII托管人,以便开展境内托管业务并增加在中国的证券投资,特别是股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