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芗逸)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旨在进一步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具体来看,《通知》包括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注册执业人员管理、推动建筑工程服务按质择优、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招标评定分离改革、规范建筑市场发包承包活动、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市场数字化智能化监管等九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规范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不得以信用评价名义变相设置地方、企业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行业监管领域的应用,鼓励建筑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提高信用管理效能。
《通知》还提出,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加快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探索实施信息化预警,对交易项目、各方主体等进行深度分析,甄别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新型监管手段,实施科学精准、高效的智能化在线监管。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管理平台实现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分析和信息化预警,及时发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查处,提升建筑行业治理能力。
(编辑 李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