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郭冀川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写进2021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并提出“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彰显了绿色发展的决心。
我国“十一五”规划首次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平作为约束性指标,提出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2015年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
中国人民大学高礼研究院宏观经济学助理教授王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有两个主要方向,一个是对传统污染产业的减产转型,一个是扶持新型环保产业,但节流并不能解决需求,关键还是进一步“开源”。从目前已上市的企业特点来看,他们有许多是从事重资产的绿色环保科技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环保设备制造、污染治理、环境技术研究等。虽然绿色企业没有上市的“快速通道”,但从规模和体量可以看到政策与资本对绿色产业的支持。
王鹏说:“今年以来绿色金融政策不断推出,绿色金融发挥着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使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逐步退出,更多地投向绿色产业,还能同时带动生态农业、绿色物流等其他行业的发展,这有助于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升级。”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8132亿元,存量居世界第二。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是指导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文件。此后国内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不断完善,推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环境信息披露等具体政策逐步落地。
今年2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提出了在全国范围组织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碳排放权交易系统。2月8日,全国首批6只“碳中和”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发行对象均是典型的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项目。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研究一部主任史英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承载的内容较为丰富,既有环境保护,又有碳排放,生态修复治理等多个类别,这些类别之间不具备可比性,因此很难做出一致性评价。通过发行绿色金融产品,聚焦于碳排放问题,可以针对项目的减碳排放效益,给出具体考评和一致性评价。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尤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发展绿色金融可以在多个领域推动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低成本的支持基础设施的低碳循环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股权融资,即相关企业的IPO或者再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今年碳排放权益交易中心落地,通过环境权益市场,低碳功能越强的企业或技术,从环境权益市场上获得的收益就越高,通过这种正向激励机制也能促进节能减排。
尤毅说:“绿色金融能为我们的经济绿色转型和产业绿色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从而实现更快更有效的绿色发展。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消费者的绿色意识也在绿色金融市场化交易中逐步培育建立,绿色金融已经愈发成为许多公司融资和产业转型的动力源。”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