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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向纵深迈进

2025-11-05 23:10  来源:证券日报 

    ■苏诗钰

    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在2025年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表示,锚定深化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目标任务,系统谋划推出更多有力度的开放举措。笔者认为,推出更多有力度的开放举措不仅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和效率,且为长期稳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当前,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以规则、管理、标准的系统性革新,让全球资本与中国市场实现高质量的双向奔赴。这种深层次变革,既是应对全球变局的主动选择,更是资本市场成熟的必由之路。

    其一,以“自主可控、协同共进”为抓手,在稳步推进中提升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要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促进资本高效流动、要素合理配置和制度互学共鉴,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证监会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新增核准13家外资控股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来华展业兴业,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数量已逾900家,外资持有A股市值3.4万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是取消持股比例限制、扩大QFII投资品种等制度红利的释放。

    其二,以“双向赋能、立体布局”为导向,构建制度型开放的全方位发展格局。“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协同推进,打破了单一维度的开放模式,彰显出制度型开放的立体性与包容性。在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中,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发表的题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署名文章中提到,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外资和外资机构参与我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度。

    一方面,外资机构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更是成熟的投资理念与风控经验。外资机构借助QFII资格深度参与A股市场的实践证明,良性竞争能激活行业活力,影响国内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制的实施让“走出去”更有章法。自境外上市新规实施至今年9月30日,证监会已完成296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这种有序“出海”既拓宽了融资渠道,更推动中国规则与国际标准深度接轨。

    其三,以“安全为基、防控并举”为底线,筑牢制度型开放的风险“防护网”。开放的深度与风险防控的力度相辅相成,制度型开放本身就蕴含着风险防控的智慧,只有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开放才能行稳致远。为此,监管部门需更加精准高效加强监管和防控风险,及时跟进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创新发展趋势变化,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强化科技赋能监管,增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对跨境欺诈、财务造假保持“零容忍”,这种制度安排构建了开放的“安全阀”。可以说,开放不是“无设防”,而是用制度划定安全边界。筑堤方能安澜,健全的涉外法治体系、动态的风险监测机制,才是高水平开放的坚实基础。

    站在“十五五”的新起点,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纵深推进更要瞄准“高质量”。既要在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领域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实现“规则互认”;也要通过培育一流投行、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争夺“标准制定权”。中国资本市场除了是全球资本的投资目的地,还将成为国际金融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制度型开放的本质,是用透明、可预期的规则打通资本流动的堵点,用协同、包容的机制化解开放中的矛盾。这既是“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生动实践,更是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在这条道路上,每一项制度革新都是一次自我升级,每一次规则对接都是一次能力提升,最终将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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