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艺融)7月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香港金管局”)就8月1日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布多个文件,包括《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咨询总结及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咨询总结及指引,与发牌制度及申请程序相关的《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以及《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两套指引将于2025年8月1日刊发。
香港金管局表示,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应遵守《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联系香港金管局,香港金管局可传达监管期望并适当提供反馈。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向香港金管局提交申请。
香港金管局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其中,根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截至7月29日,香港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公众日后可参阅香港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公众应对任何声称在香港受到监管或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以及声称正在申请牌照的人士保持警惕。公众如持有无牌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

图片来源:香港金管局官网
(编辑 郭之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