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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2月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三件基本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于2023年2月1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设立时同步试点注册制,开市以来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各项制度经受住市场检验。本次对审核相关的三件基本业务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是落实全面实行注册制要求,根据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适配调整。(记者/孟珂)
(编辑 田冬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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