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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05-27 21:58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邢萌 吴晓璐 见习记者 郭冀川

    5月27日,为了进一步落实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在两地证监会的统筹安排和沟通协作下,根据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一致共识,沪深交易所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10日。

    根据相关规则,在现有沪深港通机制基础上,此次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市场股票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范围。纳入标准具体如下:内地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香港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且不含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同时,此次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6个月、标的指数发布已一年等要求。原则上,纳入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在交易机制、每日额度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合作、清算交收和风控安排等方面,与沪深港通现有股票机制基本一致,仅限二级市场交易。

    此次ETF纳入沪港通标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继续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突破。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保障ETF纳入工作平稳落地,保障两地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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