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已经可以实现“云购物”“云买菜”“云办公”……。
近日,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也get了一项新福利,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推出了“云诉调”,在线解决证券期货纠纷。
为有力支持抗击疫情工作,便利投资者和市场主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近日,最高法与证监会共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tiaojie.court.gov.cn,简称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www.investor.org.cn,简称投资者网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建立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以下简称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法院调解平台”由最高法立案庭牵头建立,是人民法院落实最高法《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解决“三大攻坚战”(立案难、执行难、诉讼难)中“诉讼难”问题的重要载体。平台2018年2月上线,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5类调解组织,已与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法院审判流程系统、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实现对接。目前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中,已有2800多家使用或接入该平台。
“投资者网平台”是证监会设立的“一站式”线上投资者服务平台,具备在线教育、在线维权、在线调解等功能。2018年5月,中国投资者网开通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具备调解申请、调解意愿反馈、调解员选择、组织调解、调解档案管理以及调解组织、调解员信息展示等功能,在重要工作节点,投资者网平台还可通过手机短信、自动语音、APP客户端等方式,向当事人反馈调解工作进展。
目前,各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已在中国投资者网入驻,中国投资者网的纠纷受理范围全面覆盖资本市场各投资业务领域、全国各辖区。截至2020年3月上旬,中国投资者网共在线调解案件370余件,投资者获赔金额约700万元。未来,中国投资者网还将不断完善在线调解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投资者水平。
也就是说,通过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以后投资者、市场机构等当事人,“一次不用跑”“键对键”就能在线完成证券期货纠纷的调解流程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的PlanA和找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PlanB。
PlanA主要分四步:
第一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第二步:经当事人同意,法院通过法院调解平台向其特邀调解组织(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调解案件;
第三步:调解组织登陆投资者网平台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第四步:调解完成后,调解组织将调解结果通过平台反馈人民法院。
注意:如需司法确认,法院通过法院调解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未达成和解的案件,案件信息由投资者网平台传回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继续按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人民法院在委派/委托案件前,应当考虑调解组织的规模、能力、受案范围等因素,与调解组织就调解相关事宜沟通一致。
PlanB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二步:调解组织自行调解完毕;
第三步:也可基于当事人申请,在线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得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第三步可有可无)
据悉,日前,上海金融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浙江证券业协会等调解组织分别运用上述机制,进行了在线诉调对接实践。已经完成的两批虚假陈述纠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投资者累计获赔金额320余万元。
其中一例上海金融法院和投服中心完成的,详情如下:
近期,上海金融法院将起诉到该院的40余起A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通过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立案前委派给投服中心开展调解。
案件委派调解时,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投服中心与上海金融法院在充分沟通基础上,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在线移交案件信息和证据材料,简化了案件委派调解程序,节省了当面沟通流程和材料流转时间。
在上海金融法院业务指导下,投服中心通过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远程调解方式与投资者、上市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在此基础上,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提出了依法合规、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仅耗时不到一周便成功调解了该批案件。40余起案件全部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投资者累计获赔金额300余万元。
投服中心通过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调解成功结果、调解协议和案件信息返回至上海金融法院,并引导当事人在线提出司法确认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线上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证监会表示,建设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对于降低投资者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提升科技信息化监管工作水平,以及疫情防控期间便利投资者和市场主体解决纠纷,具有积极作用。
小编了解到,证监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方面的下一步工作考虑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完善投资者网平台功能建设
对投资者网平台功能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各调解组织可通过投资者网平台,对法院调解平台移交的案件进行在线远程调解,实现全流程在线诉调对接,并实现调解组织、调解员智能筛选、分类展示等功能。
(二)出台配套工作规则
在现有制度规则及在线诉调对接实践经验基础上,证监会投保局将会同最高院立案庭、民二庭共同研究出台相应配套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在线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主要内容、保障落实、工作要求及相关司法政策等,为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