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4月4日获悉,为做好交易参与人顺利开展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交易参与人业务指南》,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业务指南,上交所下列实施竞价交易且为净额担保结算的交易品种纳入资金前端控制实施范围:A股;基金;债券;优先股;权证;债券质押式回购;经上交所、中国结算认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每个交易日的竞价交易阶段实施资金前端控制,包括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交易阶段。
对于资金前端控制适用的交易品种,当交易参与人的关联交易单元全天净买入申报金额达到或超过自设额度时,上交所技术系统不接受关联交易单元下的所有交易单元的竞价交易买入申报。
上所技术系统根据交易参与人申报的自设额度,对关联交易单元的全天净买入申报金额总量实施额度控制。
当某笔竞价交易申报导致关联交易单元全天净买入申报金额达到或者超过自设额度的,本所技术系统对该关联交易单元开始实施控制,具体控制方式如下:除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外,本所技术系统拒绝接受该关联交易单元后续竞价交易买入申报,但仍接受该关联交易单元的撤销及卖出申报。
对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所技术系统拒绝接受该关联交易单元后续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卖出申报,但仍接受该关联交易单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撤销及买入申报。
当交易参与人撤销竞价交易买入申报(债券质押式回购卖出申报)或竞价交易卖出成交(债券质押式回购买入成交)导致关联交易单元全天净买入申报金额下降至自设额度以下的,本所技术系统恢复接受该关联交易单元后续竞价交易买入申报(债券质押式回购卖出申报)。
新股IPO申购、ETF认购与申赎、配股、配债、债券出入库等非竞价交易业务申报及港股通交易申报不受资金前端控制影响。
根据业务指南,交易参与人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前端控制制度体系,切实履行证券交易资金前端控制的各项职责,维持市场交易秩序稳定。
交易参与人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资金前端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资金前端控制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做好相关操作人员和负责人的培训。
交易参与人应当将资金前端控制纳入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定期对资金前端控制相关工作进行合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