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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

2018-03-23 07:15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朱宝琛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3月231日获悉,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表示,随着市场的发展,投资者专业性与风险意识持续增强,对资产支持证券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实际情况看,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资产托管报告作为主要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文件,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针对性不强、有效性不足及风险揭示不充分等问题,影响投资者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也不利于自律监管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据介绍,《指引》主要内容是在总结近几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实践,充分吸收有关单位及市场机构相关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总体原则。

    在主要内容上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注重与现有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定期报告与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发行、备案等各环节信息披露保持有机衔接。

    二是聚焦和突出重点。根据披露事项的重要程度,充实细化了重要事项的披露要求,精简合并了部分其他事项,披露内容更加详略得当,披露格式更加优化完善,方便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定期报告的同时更方便投资者投资决策参考。

    三是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指引》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实了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明确了披露指标和方法,提升了报告规范性和披露可操作性,对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强化了披露要求,充分发挥定期报告的风险揭示作用,切实提高定期报告的有效性。

    四是明确信息披露责任。《指引》落实了专项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管理人还负有督促其他参与机构尽职履责,对其他参与机构提供的信息进行复核确认等义务,以增强披露内容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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